团体标准《电视演播室灯光吊挂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编写组第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
3月20—22日,中国照明学会舞台电影电视照明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组织的中国照明学会(CIES)团体标准《电视演播室灯光吊挂设备通用技术要求》编写组第四次会议在广州花都顺利召开。编写组人员林培群、臧鹏、顾海峰、冼青、傅雪平、苏世忠、周存良、彭云涛、彭小松、毛丹、冼大进、周 敏、郭振渊、刘 明、秘根杰、陈建民、潘拓州、兰阳光、王京池等参加会议。

王京池主任首先代表专委会对各参编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各位专家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并对中国照明学会标准工作委员会进行线上审查会的后续情况做了介绍和现行评审要求分析,指出要按照审查意见汇总表中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修改完善。广州彩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周存良,北京新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彭云涛先后代表本次会议的6家承办企业致辞,表示对专委会标准编写工作的大力支持,尽最大努力做好该标准的编写和此次会议服务工作。

会前,湖北光影艺创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参编人员对会议纪要附件中的《审查会审查意见汇总表》中的每项审查意见进行了查阅相关标准、资料,讨论形成《关于审查意见汇总表回复》初稿,供编写组第四次会议讨论和审定做参考。
会议在标准主持人林培群的组织下,在充分、热烈的讨论中,根据GB/T 20001.10—2014 《标准编写规则第10部分:产品标准》中的 6.8.1的要求,产品标准中检验规则为可选要素,删除标准送审稿中 “5.检验规则”,把“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改为“5.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编写组全体人员针对标准审查会提出的意见进行了充分讨论,针对所有问题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对审查意见汇总表进行逐项讨论,形成《关于审查意见汇总表回复》,对编制说明内容进行逐条修改、完善,对标准内容进行逐条修改、完善。这些文件整理后报中国照明学会标准工作委员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