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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黑龙江省照明节电的对策与措施

2012-7-25  来源:黑龙江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黑龙江哈尔滨  作者:贾克  有2339人阅读

  在照明发展与能源紧缺的矛盾日益加剧的背景下,文章对黑龙江省照明用电现状进行了简要分析,然后从我省的实际情况分析了照明节电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并给出来一些建议。

  前言

  照明用电是人们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最为基本的电力需求。长期以来,我国照明用电占全国总用电量的十分之一以上,已超过全国电力总消费的增长幅度。我国目前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能源资源和电力供应相对紧张,而照明用电属于峰荷用电,直接影响电力装机和电量消费。因此了解并掌握我省照明用电现状、发掘我省照明节电潜力,无论是近期还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都将是我省节电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

  1 黑龙江省照明用电现状

  据黑龙江省统计年鉴及调查推算,目前我省各类电光源每年照明用电量90. 56 亿kwh ( 仅为电光源用电量,不包括镇流器等灯用附件用电量) ,占全省用电总量的14%,比全国高2 个百分点。各类可被替代的低效电光源年用电量62. 40亿kwh,占总用电量的68. 90%。其中光效最低的白炽灯用电量19. 73 亿kwh,占总量的21. 79%。省内大型公共建筑和道路景观已基本全部使用三基色荧光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等高效照明产品。而白炽灯、卤粉紧凑型荧光灯、高压汞灯等低效照明产品主要集中于农村居住建筑( 70. 96%) 、工矿企业( 61. 98%) 、城镇居住建筑( 62. 27%) ,这三大场合将是未来重点改造替换的领域。

  2 黑龙江省照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 1 低效照明产品占有比重大

  全省各类可被替代的低效电光源年用电量约占照明总用电量的70%,双端荧光灯用镇流器约60%、高压汞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等镇流器几乎全部为低效电感镇流器。低效电光源及电感镇流器比重高是目前照明用电量高的主要原因。

  2. 2 伪劣照明产品充斥市场

  由于打击不力及低价导致的市场需求的存在,伪劣卤粉紧凑型荧光灯及镇流器大量充斥市场,直接抢占了高效照明产品的市场份额。

  2. 3 优质高效电光源零售价格仍然较高

  随着技术进步和产量扩大,优质高效电光源格虽然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但对比低效产品,尤其是低价卤粉紧凑型荧光灯等劣质灯价格仍然较高。

  3 对黑龙江省照明节电的建议

  3. 1 完善现行的有关照明节电的政策法规

  我省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紧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法规政策。尽快建立有利于照明节电的融资和税收等激励机制。

  3. 2 加快制定地方照明标准,严格执行现行照明标准并加大监管力度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 - 2004) 和《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 - 2006) 已分别于2004 年12 月1 日、2007 年7 月1 日开始实施,两部标准中对部分照明场所明确采用照明功率密度( LPD) 作为照明节能评价指标且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现行照明标准和新建项目节能评审制,对尚未制定明确的节电标准和设计规范的照明场合,制定地方照明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

  3. 3 加大照明新技术产品研发力度、积极开展采用发光二极管(LED)替代白炽灯的试点工作

  照明电器行业是我省的弱势产业,目前没有一家企业是全国照明产品重点生产单位,为了填补该行业的空白,政府可从资金方面扶持一些重点企业,通过联合、兼并以及合资的方式,推动结构重组和产业升级。

  3. 4 加大市场监督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目前我省照明市场鱼龙混杂,节能主管、技术监督、工商管理等部门应制订专项治理措施,加大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对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和安全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对生产、销售者要加大处罚力度,维持正常市场秩序。

  3. 5 建立照明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淘汰高耗能、低效率的产品是我国能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依据《节约能源法》,建立高耗能照明产品的淘汰制度,制订《黑龙江省高耗能照明产品淘汰目录》和《黑龙江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目录》,将通过国家节能认证和黑龙江省节能产品评审( 国家尚未开展节能认证的产品) 的高效照明产品优先列入推广目录,把好市场准入关。

  4 结论

  对照明节电的重视符合我国提出的要把资源节约、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能源消费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的奋斗目标,符合国际照明发展的总趋势。从黑龙江省整体发展的角度开展照明节电的应用研究,不但是全省照明节电走向可持续化发展的有效途径,也将为我国实现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社会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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