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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城市景观照明规划控制理论研究[1]

2014-5-20  来源:(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天津市建筑物理环境与生态技术重点实验室)  作者:[马剑] 张海滨 高辉 张明宇  有5598人阅读

城市规划控制线是针对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进行控制,便于规划师及城市管理者更加合理地开发、利用土地。城市照明规划作为一项城市专项规划,也须对照明规划用地进行控制,用一种能反映到图纸上的具象的“线”来限定其范围。

  1引言

  城市照明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子系统,属于城市专项规划之一。城市照明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对城市照明布局、建设、管理的原则指导与综合部署[1]。对国内城市照明规划的现状调查后发现,虽然编制了城市(夜景、景观)照明总体规划,城市夜景的美化、亮化水平都有一定程度上的提高,但是规划的执行、实施仍显不足。归其原因,城市照明规划作为新确立的专项规划,缺乏对其实施控制相关理论的研究和成果支持,导致夜景照明规划的范围界定较为混乱,使得景观照明实施的范围和强度无法达到预期要求,工程实施难以进行科学、统一的管理。

  在本文研究中,将具体结合城市规划理论体系中要求的控制线(如红线、绿线、蓝线等),针对城市照明规划控制线问题进行具体研究。

  2城市规划体系中的控制线理论

  城市规划中为了控制、规范各类城市建设用地,特制订了“五线”制度[1]。如表1所示,对城市规划中对“五线”的概念进行分析对比。

  表1. 城市规划 “五线”的概念比较

  分析城市规划“五线”的定义,包含两层内容:一是对用地性质的描述,清楚表述需要控制、保护的内容范畴;二是要强调控制界线,另外还应说明该类型用地可能涉及的其它元素。

  3 城市景观照明控制线研究

  3.1涵义

  借鉴上述的城市规划控制线理论,城市照明的规划控制线是针对城市景观照明规划而提出,是对城市景观照明建设范围的控制。城市照明规划控制线除界定照明规划用地外,还应包括对照明对象的控制。参照城市规划中红线、蓝线等控制线的名称特征,本研究中将城市照明规划控制线定义为“亮线”。

  归纳之,城市照明规划控制线——“亮线”,是指城市照明规划中,界定城市景观照明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对景观照明用地的边界线和照明对象的范围的控制。其中景观照明对象包括特定功能区域照明、建(构)筑物、广场、道路和桥梁、园林绿地、名胜古迹、水景、商业街区、广告标识及其他公共设施的装饰性照明等。

  3.2特性

  3.2.1 主观性

  城市景观是指城市地域空间的景物或景象,是城市范围内各种视觉事物和视觉时间构成的视觉总体,城市景观的存在会因人的主观感受不同而发生改变。城市景观照明的对象主要是城市景观,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专项规划,景观照明的目的在于对城市的亮化、美化,使人们对城市夜晚景象有更加美好的感知。“亮线”是对一定区域景观照明对象范围的控制,在确定其范围时,需要考虑因感知人群不同而产生的不同景观组成。因此,划定“亮线”需充分考虑人的主观性。

  3.2.2 空间性

  分析城市规划“五线”的概念,控制线均是对不同类型用地范围的界定。而“亮线”的控制范围在对规划地块的限定上,主要体现为对景观对象范围的控制。城市景观存在于城市的立体空间中,由于人的主观感知,人在规划区域内所观察到的城市景观将超过用地边界而存在,直接表现为为该区域中能观察到的城市界面。在进行景观照明规划时,该城市界面将成为规划区域夜景观的重要底景,成为构成该区域全部夜景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亮线”的控制范围超越了规划区域的地块界线,包括了该区域能观察到的所有景观对象,具有空间性。(如图1)

  图1. “亮线”空间性示意

  4 亮线划定的影响因素及划定方法

  上文提到,照明规划控制线具有主观性、空间性,具体划定时,须充分考虑其影响因素的存在,确定科学的划定方法。

  4.1影响因素

  4.1.1主观因素

  照明规划控制线表现为对城市夜景观控制范围的规定,景观的体现具有强烈的主观因素,人的生理特征包括人眼的视野范围、视度等因素将影响所感知的景观区域范围。人对空间环境一些基础性的心理需求如开敞感、封闭感、可识别性等,以及人在城市中不同的行为模式,均会对城市景观的认知产生重要影响。研究人的主观影响,对于分析城市空间夜景构成有重要作用,是划定城市照明规划控制线的重要考虑因素。

  4.1.2城市空间因素

  城市空间物质形态形成城市景观,不同的城市空间形态构成,将产生不同的城市景观形象,并直接影响景观照明范围的确定。城市中,空间形态的类型主要归纳为以下四种:街道线性空间、广场、绿地开放空间、滨水城市空间。(如图2所示)

  图2. 不同类型的城市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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