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照照明教育与学术贡献奖(奖励名称类别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中照照明工程设计奖(含室内、外照明工程,奖励名称类别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提名奖)。
1、中照照明教育与学术贡献奖:申报人应是照明教育事业有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或在照明学术领域内有创新并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论著。
2、中照照明工程设计奖:(1)在照明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2) 申报室内、外照明工程的项目应是2012年1月31日之前完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
申报资料直接送交中国照明学会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或经推荐单位(中国照明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全国各地照明学会、国外相关学术组织)报送中国照明学会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
要求提供一式三份完整资料。(见附件)。
即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上述申报资料经有关推荐单位提出推荐意见,由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或委托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后,再由学会组织专家评选小组(国内、外照明界专家组成)进行评审,最后由中照照明奖评审委员会终审,在符合要求的项目中评选出中照照明奖获奖项目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