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劳动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发布2008年度宁波市分行业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调控,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对部分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的垄断企业,要严格调控其工资增长。这是宁波市首次下发分行业的企业工资指导线。
《通知》规定:收入较高行业如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1%,上线(预警线)为17%,下线为5%;低收入行业如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上线(预警线)为19%,下线为8%;其他行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上线(预警线)为18%,下线为5%。
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各类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工资增长指导线、行业人工成本水平、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合理安排职工工资调整幅度。
编辑:流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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