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日前印发通知,下达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第一批),共计5000万只。
《通知》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发改委或经贸委要按照本地区承担的推广任务量和调查统计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在5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报发改委、财政部备案,并据此组织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和财政补贴资金的申请工作。
实施方案制订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集中在1-2个地市和行业先行,同时要与承担任务的推广企业充分沟通,确保方案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推广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地发改委或经贸委(经委)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要协调妇联等相关单位参与进社区的推广活动;要加大力度搞好宣传和培训,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此次下达的推广任务。
根据两部委的安排,推广的主要产品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和双端荧光灯。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云南、广东等地推广任务为300万只,北京、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河南、贵州、新疆等地推广任务为200万只。
编辑:流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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