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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委员会
灯具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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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灯标字第(007)号
关于召开灯具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技术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组织起草的国家标准《道路照明灯具性能要求》、《洁净室用灯具技术要求》和行业标准《风光互补LED照明装置》、《带有G13灯头半灯具》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出于照明电器行业迅速发展形成的对灯具性能标准的需求,灯具分会提出了《道路照明灯具性能要求》和《洁净室用灯具技术要求》的国家标准立项,该标准的起草人在研究了行业情况和国际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起草了该标准;带有G13灯头的半灯具是目前市场接受度较高的新产品,《带有G13灯头半灯具》是针对目前市场出现的这种新产品制定的产品标准;《风光互补LED照明装置》是对离网型风力和太阳能照明装置制定的产品标准,这些标准是规范产品质量的重要技术文件。
上述4个标准均为首次制定,其技术内容涉及照明行业的生产、销售、检验和研究机构以及产品的采购方,为了使标准内容更为科学、合理、充分,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定于2008年7月24日在上海市召开上述标准的技术研讨会,欢迎相关单位派员参加会议,对标准的技术内容充分发表意见,标委会将根据会议讨论达成的一致意见组织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和完善工作,使标准的技术内容更合理、完善,并具有可操作性。
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内容
研讨国家标准《道路照明灯具性能要求》、《洁净室用灯具技术要求》和行业标准《风光互补LED照明装置》、《带有G13灯头半灯具》(征求意见稿)技术内容。
二、会期、会址
会议日期:2008年7月23日下午16:00-18:00报到
2008年7月24日9:00-17:00讨论会
会议地点:锦江之星 新虹桥店,酒店地址:上海市吴中路259号(桂林路口),电话:021-62191218 酒店地图详见附件1。
三、费用:会议收会务、资料和餐费:800元/人;酒店提供住宿,住宿费自理。
住宿费标准:商务单人房:240元/间;标准双人房:260元/间
四、交通指南
1.从上海火车站到酒店:从上海火车站乘506路,至吴中路站下车。
2.从虹桥机场到酒店:从虹桥机场乘941路至程家桥路站下车,步行换乘上朱线(程家站)至(吴中路站)下车。
五、参会确认
为了便于安排代表食宿、准备会议资料,请参加会议的代表务必于7月15日之前将会议回执发到会议承办单位。
六、会议承办单位: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市苍梧路381号 200233
联系人:施晓红,Tel:021-51097935-3032;E-mail:shixh@saltnet.com.cn;
Fax:021-54264342-3032
刘 思,Tel:021-51097935-3016;E-mail:mar@saltnet.com.cn;
Fax:021-54264342-3093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
200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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