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承担处置费用
海南省工信厅节能及环境资源利用处孙处长告诉笔者,今年海南省主要是节能灯的推广宣传,废旧灯管的回收问题省相关部门正在调研。此次推广活动,没有和回收相结合,相信明年推广时会在这些问题上多考虑一些。
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负责人陈如潮告诉笔者,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2007年就已建了部分仓库,目前海南省相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封存没收的几千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就放在这里,等待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后,再进行专业处理。如果有部门送废旧灯管到处置场,他们可以妥善保管。至于拆解和利用,因为海南目前没有相关的设备,而且国内目前也只有天津、浙江等少数几个地方有,如何运过去也必须要考虑。
陈如潮介绍说,先不说利用,就是放在中心暂时存放,也需要回收单位缴纳相应的处置费。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处置费如果让老百姓来承担,有人可能会认为不合情理;让灯管生产企业来承担,国家又没有相应规定。
对此,专家则建议,可以借鉴北京等地的做法,首先严禁市民将其砸碎投入垃圾箱。其次可在街道设立分类回收装置,然后通过专业回收经营公司,有偿回收各单位和街道分类存放的废旧灯,最后由政府出钱统一送专门的处理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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