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LED灯具生产国。然而,就在产业界分享盛宴,高歌猛进之时,医学界却表达了担忧。中国眼科医师学会副会长、上海五官科医院院长孙兴怀教授说,根据国际上的研究成果,LED发出的蓝光长期作用于人眼的话,会造成严重的伤害,甚至是失明。这一消息在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和大量转发评论。
四、检测与数据分析
本次试验对产品进行了二个状态下的分析,包括:
a.对正常使用LED产品进行检测及对数据进行蓝光危险分析;
b.对可能出现的异常使用状态下的LED产品的检测数据进行蓝光危险分析,即将灯具的前半透明扩散板拆下检测并进行蓝光危险分析。
1.正常使用状态LED产品的蓝光危害分析
正常使用LED产品的检测数据见表1。
根据表1可见,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各类试验样品的试验结论为:在27个样品中,14个样品的蓝光危险属于无危险类,13个样品属于1类危险,无样品属于2类危险
其中:LED 台灯:8个样品中没有属于2类的LED台灯,正常情况下均能安全使用。
LED 射灯:7个样品均属于1类,正常情况下均能安全使用,其中一个样品色温>100000K,不属于可以用于正常照明的白光LED照明产品。
LED 筒灯:9个 样品都属于无危害类。
LED球泡灯:1个样品属于1类,正常情况下能安全使用。
LED平板灯:2个 样品都属于无危害类。
2.异常使用状态LED产品的蓝光危害分析
本次共对11个灯具的前半透明扩散板拆下后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与同一产品正常使用状态的检测数据对比见表2。
检测数据比较分析如下:
表1中的8个台灯样品(1号~8号)中有2个台灯(3号和4号)的前半透明扩散板可以方便地拆卸,对这两个灯具进行了异常使用状态测试(见表2),结果未超过1类危险,即使拆卸前半透明扩散板也可安全使用。
表1中的9个LED筒灯样品(16号~24号)的前半透明扩散板均可以方便地拆卸,对这9个灯具进行了该种异常使用状态的测试,结果8个未超过1类危险,即使拆卸前半透明扩散板也可安全使用,但有1个灯具达到了2类危险(见表2),按相关标准规定应有警告标记,只有加注警告后才能使用,但样品上没有任何标记。
测试数据还表明,正常使用状态下(即未拆卸前半透明扩散板)的灯具辐亮度比拆卸后至少低一个数量级(见表2),所以该扩散板不能随便拆卸。
五、结论
本次检测的27个样品中,在正常使用状态下未发现达到2类蓝光危险的情况,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可安全使用。11个异常使用状态条件下的样品中,有1个样品达到2类危险,如无防护措施可能对人体造成危险。
对于在异常使用状态下达到2类危险的1个样品,分析发现该灯具使用的LED模组的单颗功率为1W,属于功率型LED封装,所以单位面积内的光输出高,对这类产品应特别关注光源的蓝光危险等级,并对最终产品采取必要的结构防护措施和加贴警告标记。
六、建议
目前包含规及范照明产品蓝光危险的光生物安全国家标准是GB/T 20145-2006《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该标准的内容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安全性,但是,该标准却为推荐性标准,因为照明产品的蓝光危险与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相关,所以建议将该标准的性质改为强制性,并建议列入到照明灯具CCC认证标准中。
由于本次摸底试验的样品数量、样品类别、样品特性均不足以对LED照明产品的蓝光危害进行完整的系统性分析,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针对本次摸底发现的功率型LED照明产品可能达到2类危险的情况,对室内用LED照明产品开展蓝光危害的专项风险监测,更好地为LED照明产品蓝光危险质量把关,使LED照明产品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责编: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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