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014年3月,新修订的国家标准《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性能要求》完成了标准制定的审查程序,形成了标准报批稿。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性能要求考虑了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使用要求和行业水平,并进行了摸底试验,标准的技术内容由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部分内容组成。
5. 删除了对光学特性分类的要求,并增加了介绍灯具光分布类型的附录F:
在本次修订中,提倡但是不强制要求产品声称其光学特性分类,并将光学特性分类相关内容移至附录F中;另外采用IESNA TM-15-11“Luminaire Classification System of Outdoor Luminaires”,用BUG分类代替了截光类型的分类。
此前用于控制灯具光污染及眩光的主要方式是灯具的截光类型分类,将灯具分为全截光型、截光型、半截光型或非截光型。
1)全截光型灯具full cutoff luminaire
灯具的光强出射方向在与灯具向下垂直轴夹角90°及以上,灯具发出光强为0;在80°及以上,灯具发出的光强小于等于100cd/1000lm。
2)截光型灯具cutoff luminaire
在与灯具向下垂直轴夹角90°及以上的方向,灯具发出的光强不超过25cd/1000lm;在80°及以上灯具发出的光强小于等于100cd/1000lm。
3)半截光型灯具semicutoff luminaire
灯具的光强出射方向在与灯具向下垂直轴夹角90°及以上,灯具发出光强不超过50cd/1000lm;在80°及以上,灯具发出的光强小于等于200cd/1000lm。
4)非截光型灯具noncutoff luminaire
灯具的最大光强方向不受限制。
这一截光类型分类仅考虑了80度以上的光强,而没有考虑光通量的分布,这一系统用来控制高角度的灯具亮度有很好作用。
F3.2 户外灯具分类系统(LCS)
户外灯具分类系统规定了灯具三个一级立体角内的光分布,一级立体角进一步分为10个二级立体角。LCS描述了每个一级及二级立体角占光源或灯具总光通量的比例,它量化了灯具向前,向后以及向上的光分布。这一系统主要有以下优点:
LCS规定了用于比较和评价户外灯具的标准立体角。它并没有提供每个立体角上的光通量限制,而是提供了一种基本模型,通过这个模型可以得到不同应用时不同立体角上的光通量限值。
LCS利用了现有的光度测试数据,方便制造商声称,也可以方便的应用于软件工具中。
LCS使得设计者可以评价及比较使用不同光学系统的灯具的光通量分布,从而根据不同的应用选取合适的灯具。
如图F.1所示,LCS定义的一级立体角是:
l 前射光
l 后射光
l 上射光

图F.1灯具分类系统的三个一级立体角
三个主立体角占光源光通量的百分比之和等于灯具效率。
F3.2.1 使用目的
LCS表明了灯具的光学分布,应与IESNA的光分布分类(Ⅰ,Ⅱ,Ⅲ,Ⅳ,Ⅴ类以及短、中、长投射)一起使用,以便对光的分布做更全面的分析,旧的截光类型由这一灯具分类系统取代。
BUG的分类是根据BUG以上规定的二级立体角中的区域光通量得到的。下面的表格中列出了各个BUG分类等级的区域光通量阈值。
后射光等级(最大区域光通量,单位:lm)

上射光等级(最大区域光通量,单位:lm)

眩光等级-非对称灯具(最大区域光通量,单位:lm)
(Ⅰ类、Ⅱ类、Ⅲ类、Ⅳ类灯具)

眩光等级-对称灯具(最大区域光通量,单位:lm)
(Ⅴ类灯具)

等级划分是根据各个二级立体角中最大等级决定的。如,若一个灯具的BH区域的等级为B1,BM区域的等级为B2,BL区域的等级为B1,则此灯具的后射光分类为B2。
【编辑:Lemon】
【中照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 lightingchina1996 关注我们!
「中照网」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属于「中照网」网站所有,未经本站之同意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转载、散布、引用、变更、播送或出版该内容之全部或局部,亦不得有其他任何违反本站著作权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