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调光设备常用术语
2011-12-12 来源: 有66094人阅读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标准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及GB10112-88《确立术语的一般原则与方
法》原则制订,同时参照了我国有关国家标准,作了必要、适当的规定及补充。
本标准主要供制订技术标准、编制技术文件、编写和翻译专业手册、教材、书刊及专业人员、设备制
造单位使用。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舞台电子技术研究所、文化部舞台电子设备检测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健 张霞 鲁星 詹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