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照明设计师(舞台影视方向)职业资格考核认定报名通知
为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提高照明设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照明设计师的从业资格,根据《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中国照明学会决定对长期从事舞台影视照明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高级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考核认定。
一、报名条件
详见《高级照明设计师(舞台影视方向)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二、相关培训及专业测试的时间
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及专业测试。培训的具体日期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证书颁发
经认定领导小组最终的评议与审核,凡符合条件,经培训考核通过的人员,将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高级照明设计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费
培训费为人民币 800 元/人(其中包括报名费、讲课费、测试费和证书制作费等)。
五、报名时间:2014 年8月1日至9月15日(以邮戳日期为限)
六、报名办法:登陆中国照明网(www.lightingchina.com.cn ),下载报名表格,填好后连同附件(一式两份)一并邮寄至中国照明学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E-mail:zmsjsbm@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北窑厂坡村甲3号中国照明学会关老师(收)
邮编:100022
电话:010-65815905,010-65836525
E-mail:zmsjsbm@163.com
七、培训事宜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接到培训通知书后:
1.请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号
户 名:中国照明学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朝阳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003409014401375
2.培训时请携带如下佐证资料
1)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等认定办法中所要求条件的所有佐证材料原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认定办法中所限定的照明相关从业年限、技术资历、业务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的证明原件;
3)5 张小二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3.初审合格者报到并缴纳培训费后,因故中途退席者,培训开始后不予办理退费。
4.报名咨询电话:010-51338092,010-68507562
联系人:王京池 唐姣龙
中国照明学会
2014 年8月1日
编辑:Ced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