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照明设计师(舞台影视方向)报名通知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舞台影视照明行业的飞速发展,为满足我国照明科技事业发展需求以及提高整体舞台影视照明设计师的专业水平,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根据“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要求,培养对演播室、剧场、舞台等演艺场所光环境进行综合设计的人才,提高舞台影视照明设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舞台影视照明设计师的从业资格,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中国照明学会决定举办照明设计师(舞台影视方向)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照明学会
受托机构:中国照明学会舞台电影电视照明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北京亚传中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一、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照明设计师(舞台影视方向)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本职业助理照明设计师(舞台影视方向)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业绩要求:
参加中级舞台影视照明设计师培训、鉴定的的学员,须提供至少三项能展示自身业务水平的照明设计代表作品及其资料(主要包括:1. 设计方案;2.设计效果图)。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根据“照明设计师”国家标准的规定,培训班采取脱产学习(累计学时)的方式。培训将聘请有关高等院校的教授,设计、研究部门的高级专业人员授课,课程内容包括:舞台影视灯光专业基础;灯具配置与应用;吊挂、控制系统;演播室、剧场灯光系统设计;舞台影视灯光设计;布光与调光;项目管理与培训等。
三、鉴定方式
照明设计师(舞台影视方向)职业资格需通过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评审三种方式进行鉴定。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现场操作考试方式、综合评审采用答辩方式。考试、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四、证书颁发
学员学习期满,经鉴定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 “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训费
培训费为人民币6000元/人, (包括报名费、教材费、讲课费、上机实训费、管理费、考试费和证书制作费等),食宿协助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限)。
七、报名办法
登陆中国照明学会舞台电影电视照明专业委员会网站(www.sftvlighting.com)或中国照明网(www.lightingchina.com.cn )下载报名表格,填好后连同附件(一式两份)一并邮寄至承办单位处,并将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甲59-2号131室 唐姣龙 收
邮 编:100039
电子邮箱:lighting_hr@sina.com
咨询电话:010-88213606、15901255890
传 真:010-88213606
八、录取事宜
经我学会审查合格,接到录取通知书后:
1.请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号:
户 名:北京亚传中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外支行
账 号:0200001309020182055
2.携带以下资料到规定地点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五张小二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
4)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5)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业绩证明原件。
九、培训、考试时间:2015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培训地点:北京舞蹈学院艺术设计系灯光专业教室。
中国照明学会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