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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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08年第三届中照照明奖申报项目的邀请函.
  各会员单位、照明工程设计部门、照明工程公司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中国照明学会二十周年专题报道.
  中国照明学会( China Illuminating Engineering Society,缩写为CIES)成立于1987年6月1日
2007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第26..
  2007年7月5日早上九点,第26届 2007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大会在北京国 际会议中心隆重召开。
 
 
中国照明学会高级会员管理条例
Regulation on administration

  为贯彻学会宗旨,组织和团结广大照明科技工作者,为繁荣和发展我国照明事业,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发挥学会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中国照明学会的章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一、高级会员的条件:
  ()曾任或现任学会理事,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地方学会正、副理事长、秘书长,经本人自愿申请,均可成为本学会高级会员。
  ()其它高级会员条件如下:
  1.具有高级及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从事照明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2.对照明事业有较大贡献的专家、学者或企业家。
二、入会程序:
  1.由本人提出入会申请,填写《中国照明学会高级会员申请表》;
  2.学会对符合本团体高级会员条件者,均可接受入会申请,并统一由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核;
  3.由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4.由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通知被获准的高级会员;
  5.交纳会费后,取得会籍,发给《中国照明学会高级会员证》(收工本费)。
三、高级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团体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权与监督权;
  3.优先获准参加本团体举办的各项活动;
  4.优先获得本团体提供的信息、资料、刊物及各项服务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义务:
  1.遵守本团体章程,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2.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3.协助本团体开展各项活动;
  4.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申请加入本团体高级会员;
  5.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会费收取和使用:
  高级会员交纳的会费,主要用于学会为会员开展服务及提供信息资料等。
  1.收取会费的标准:
  为区分在职与不在职高级会员,按两档次进行收费:在职高级会员收会费100元/年,不在职的高级会员收会费60元/年,统一由学会出具民政部核发的票据;
  2.收会费的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亦可一次交纳几年的会费;
  3.如个别高级会员因特殊情况,并经学会批准可缓交或免交当年的会费。
五、会藉管理:
  1.会籍由学会统一编册、建档,以加强管理;
  2.每个高级会员必须有选择地参加一个委员会并参加其活动;
  3.高级会员一年内如不交纳个人会费或不参加团体活动,经本团体提示或通知后,一年内仍不交纳会费或仍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并及时予以公布。不再享受本团体会员权利,停止寄送信息资料,直到重新交纳会费和恢复会籍。
六、检查与监督:
  1.收费情况每年1230日在有关刊物上公布,以便接受检查与监督;
  2.高级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学会章程的行为,报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及时予以公布,收回高级会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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