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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绿色照明工程的新契机[1]

2013-3-26  来源:专家约稿  作者:熊志强  有9009人阅读

  本文结合实施绿色照明工程的实践,分析了我国绿色照明工程发展的历史契机,提出了把握城市绿色照明发展新契机的认识和观点。

  1.城市绿色照明发展的必然性

  1.1城市绿色照明的理念

  城市绿色照明工程涉及到科学、技术、文化、经济等领域,涉及到光学、电学、美学、建筑学、计算机等学科,也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

  我国的城市绿色照明,是为了创造一个能够体现现代文明的安全、舒适、经济、健康的夜环境。具体来说,就是以政府的充分重视和组织领导为前提,以完善的法规政策和管理体制为保证,以科学规范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为依据,以高效的节能照明电器产品为基础,以先进的现代照明技术为手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提高照明质量和水平的需要以及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并由上述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要素所组成和建立的绿色环保、高效节能、安全经济、健康人文的城市照明环境整体系统的全过程。而建立这个系统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就是绿色照明的理念。

  1.2城市绿色照明的意义

  《“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建办城(2006)48号]和 《“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建城(2011)178号]都对我国城市绿色照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实施城市绿色照明工程是城镇化快速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出的新要求,是城市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促进城市照明节能,提升城市照明品质工作的核心。因此,不论是从完善理论还是指导实践的角度,树立城市绿色照明的理念,加强城市绿色照明工程系统的探讨和研究,促进城市绿色照明工程健康有序地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城市绿色照明发展的历史契机

  随着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加速,特别是近年来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引起了全世界能源资源、气候变化更趋凸显的问题,城市的绿色照明也越来越成为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要求,成为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特征。全世界推广绿色照明的大潮风起云涌,美国、欧盟、加拿大、日本等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多年的绿色照明推广工作。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启动以来,我国城市绿色照明工程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2.1历史契机之一——《中国绿色照明工程》

  1996年10月,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和机构制订了《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实施方案》,在“九五”规划期间共同启动了旨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照明质量的“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组织了试点和实施工作。在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和有关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城市绿色照明工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十五”期间,在总结“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在城市照明行业大力推进绿色照明工程,开展“中国绿色照明工程促进项目”,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明确了城市绿色照明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城市照明节电管理体制;城市照明法规、绿色照明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绿色照明示范工程”活动积累了有益的经验;积极推广和采用高效照明电器产品;城市照明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得到新的加强。“十五”期间,基本上完成了城市绿色照明“完善法规、规范市场、典型示范、宣传教育、国际合作”的主要任务,对节能环保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2历史契机之二——照明节能法规政策文件

  199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节约能源的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进入21世纪,国务院和建设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城市照明管理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如2004年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 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建城[2004]204号),第一次提出了“城市照明”的概念,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城市照明法规和标准体系”,依法对城市照明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2006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强调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将绿色照明列为我国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一,要求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等等。这些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之后,我国城市照明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绿色照明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城市照明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照明电器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国节能环保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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