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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自治区召开了第一批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会议,这标志着被称为“绿照工程”的节能灯推广在我区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据了解,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国家通过中央财政补贴推广1.5亿只节能灯。这是国家直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年初,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下达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8年实施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第一批)》。全年下达给我区140万只(不包括兵团60万只)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
140万只节能灯,每年可节电1.4亿千瓦时
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十一五”前两年我区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所以后三年节能减排目标达标的难度加大,要实现自治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面临形势十分严峻。一只灯泡看起来虽小,却关系到节能减排的大目标。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节能效果明显,是一项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措施,对完成今年和“十一五”全区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根据测算,如果今年140万只节能灯全部替换在正使用的白炽灯和旧日光灯管上,每年可节电1.4亿千瓦时,减少发电用煤7.1万吨,少排放二氧化碳26.1万吨、二氧化硫2600吨,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对全区的节能减排工作会起到很大作用。
高效节能灯今年主要在乌鲁木齐、昌吉、伊犁、巴州、塔城、阿克苏六个地州市推广。这种节能灯在价格上比普通白炽灯要便宜很多,在省电方面更是好帮手,与普通白炽灯相比可以节约电80%以上。
“一只佛山普通电子节能灯,中标的价格是7.3元,这个价格也是比市场价略低的,给居民以中标价的5折销售,居民只花3.65元就可以买到,其余的50%将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给企业。”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醒明举例说。“如果用一只11瓦的节能灯代替60瓦的白炽灯,一天照明10小时,可节约0.5度电,按乌市每度0.5元左右的居民用电价格来算,一年下来能节省110元,每家至少需装4个灯泡,年省电费近500元,并且使用寿命8000至1万个小时,是普通灯的八到十倍。”
政府补贴百姓受益
乌昌地区是今年“绿照工程”重点推广地区,计划分配90万只。分配给居民的有50万只,其余40万只分配给学校、医院等大宗用户。大宗用户购买的灯,中央财政按中标供货价的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购买的灯,按中标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不直接发给用户,而是由中标企业通过较低价格供应给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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