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中国是白炽灯的生产和消费大国,2010年白炽灯产量和国内销量分别为38.5亿只和10.7亿只。据测算,中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2%左右。如果把在用的白炽灯全部替换为节能灯,年可节电48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万吨,节能减排潜力巨大
(四)淘汰计划
中国淘汰白炽灯路线图拟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公告的形式发布并实施。中国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分为五个步骤(见附表),包括:
第一步骤:2011年10月1日,发布中国淘汰白炽灯政府公告及路线图,并将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设为过渡期。
第二步骤: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进口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炽灯。
第三步骤: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进口60 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炽灯;依据能效标准,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光效低于能效限定值的低效卤钨灯。
第四步骤: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对前期政策进行评估,调整后续政策。
第五步骤: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进口15 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炽灯。
(五)淘汰范围
淘汰目标产品为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具体类型为:
--电源电压:220V;
--灯头:E14、E27螺口型和B22卡口型;
--泡壳:透明、磨砂、类似于磨砂效果的涂层或内涂白等经过表面处理的形式。
淘汰目标产品不包括反射型白炽灯、聚光灯、装饰灯等其它类型白炽灯以及特殊用途白炽灯。
中国淘汰白炽灯计划阶段实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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