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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期 2013/11/28发布
详细说明
2011年7月1日,欧盟在官方公报(OJ)上发布了新版RoHS指令——指令2011/65/EU。
作为中国电子电气产品制造企业非常熟悉的一项指令,其出台历程可谓是一波三折。由于修订过程中各方分歧较大,因此这项本来意欲在2009年就出台的修订案一拖再拖。特别是就是否扩大产品范围和受限物质的范围,欧盟内部包括委员会、欧洲议会、理事会、业界、NGO等都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2011/65/EU较原RoHS指令的不同主要在:
扩大了产品范围:将所有的电子电气产品都涵盖在指令规管的范围内(包括线缆和备用零部件),同时给予了新添入项目如第8类医疗器械。第9类监视和控制仪器(包括工业监控仪器)一定的过渡期,此外,还针对这两类产品给出了20项的豁免。
理清了部分定义;
管控物质的范围未扩大,还是维持了原有的六种物质的原限量要求,但是提出了在今后的审查中,要对包括DEHP等在内的物质优先进行考察,为指令今后扩大管控物质的范围铺路;同时删除了其中的生产商(producer)规定,而添入了“制造商”(manufacturer)、“授权代表”(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进口商(importer)”、“经销商”(distributor)的定义,并对其职责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还规定了产品需贴附CE标志及CE标志的相关事宜。
本指令将在发布于OJ第20日起生效,成员国需要在2013年1月2日前将其转化为本国法律。
2011/65/EU的发布将给中国的电子电气产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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